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于:2015年11月11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湖公寓1#、2#栋外墙装饰装修工程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备案编号:2013047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湖南湖大投资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西湖公寓1#、2#栋外墙装饰装修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西湖公寓1#、2#栋外墙装饰装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枫林路与气象路交汇处东南角;
2.3 建设规模:西湖公寓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2186.09㎡,分别为1#住宅楼,地下1层,地上7层,高23.95m,地下建筑面积为1686.47㎡,地上建筑面积为9224.87㎡;2#住宅楼,地上6层,高19.78 m,地上建筑面积为1274.75㎡。
2.4 工程造价:工程预算造价约500万元;
2.5 资金来源:自筹;
2.6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9 招标范围:西湖公寓1#、2#栋外墙装饰装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 三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工程造价不少于350万元的类似房屋建筑外墙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5年08月至2015年10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 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以及施工合同和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 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长住建发[2014]259号《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 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只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权数取值按K4。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捌万元 整(¥8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5.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西湖公寓1#、2#栋外墙装饰装修工程”。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西湖公寓1#、2#栋外墙装饰装修工程),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6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7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8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11月11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11月15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江新区门户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可在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04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湘江新区门户网》 www.csxdq.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www.csggzy.gov.cn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9.1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扫描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未要求入库,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信息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为准。
10. 招 标 人:
湖南湖大投资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