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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山福寿苑生态示范墓区(春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于:2015年08月06日

 

2015-08-06

 

 

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殡葬事业管理处的委托,对明阳山福寿苑生态示范墓区(春园)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2015]207号文批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明阳山福寿苑生态示范墓区(春园)建设项目

2、建设地地点:长沙市雨花区

3、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明阳山福寿苑生态示范墓区(春园)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3亩,包括休闲廊架、下沉草坪广场、景墙工程、水景工程、景观绿化草坪、景观树、景观台阶、传达室、南大门及给排水、供配电、监控弱电等设施设备,工程投资额约500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期要求: 150 日历日。

6、保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园林、绿化、土建、配电、给排水、监控弱电等图纸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10、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叁级资质(壹级及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除外);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5、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严格执行,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7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需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10、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单位所在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须提供由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形式投标,其牵头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参与方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叁级资质(壹级及特级资质除外)。联合体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点击网上投标报名即可,报名时间从2015  6900起至2015 8   10 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报名咨询电话:0731-84898622

四、基本资格审查要求: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联合体各方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房屋建筑资质企业提供);

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4、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C证;

5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必须提供《入湘登记证》,且必须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以及拟任该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6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和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

7、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此条须另单独携带一份,以便基本资格审查时验证);

8、如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9、参加基本资格审查的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中省外企业参加基本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为法定代表人。

注: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彩色影印件,彩色影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提供的基本资格审查资料缺项或与报名时提供的信息不一致,均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将作为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必要条件;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4、截止时间: 2015年8月1017:00时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基本资格审查时予以查验。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供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截止时间:

1、资格审查资料原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811下午1430(北京时间);

2、基本资格审查的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请各投标人按照基本资格审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原件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资料的,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七、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八、入围方式: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数入围。

九、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十、评标办法:按照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发布的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综合评估法(Ⅰ)执行。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1、《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3、《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殡葬事业管理处

招标代理: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857317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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