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
        254号汇富中心A栋821房
    电 话:0731-88282110
    传 真:0731-88282109

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信息化物资管理系统项目(第四次)招标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于:2015年07月17日

 

2015-07-17

 

招 标 人: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信息化物资管理系统项目(第四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信息化物资管理系统项目(第四次)

二、招标编号: HNYGZB20150616

三、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四、项目概况:

通过本项目建设,为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打造起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支撑运营公司的一体化管理,实现“安全地铁、精品地铁、绿色地铁、经营地铁”的愿景目标。基于运营公司现有的业务以及未来的战略规划发展,先对核算、预算、物资等业务进行精细化管理,再逐步覆盖到运营公司其他业务。

通过本项目建设,为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设计出一套科学、合理的信息化管控体系,支撑“工作协同、流程优化、制度严明、绩效科学、服务高效”的信息化运营管理机制,从而使信息化更好的服务运营公司业务发展、支撑战略执行。

通过本项目建设,为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建立面向服务的信息化运维服务体系,实现运营公司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运营环境、系统、物资等的综合管理,以保障信息化物资管理系统的持续稳定运行。

五、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本次信息化建设范围主要是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以及下属机构,其应用为:财务管理、物资管理、移动应用、集成接口。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货物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或安装地点

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试运行,6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6、质 保 期:招标人签发预验收证书之日起至少12个月。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投标人若为代理商,还须出具软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或软件成熟度CMMI2(含)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的状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6、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717日至2015811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及其他技术资料。

八、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721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该澄清与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敬请留意。

九、投标保证金: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2、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合格,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退还投标保证金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轨道交通运营信息化物资管理项目。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8119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携带上述资料的同时,还须携带《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资料参加开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在线留言 | 新闻中心 | 员工天地 |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9-2010 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湘ICP备1201313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