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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公寓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于:2015年06月29日

湖南湖大投资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西湖公寓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编号:2013047号文)批准立项,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对西湖公寓电梯设备采购及其安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需垂直电梯共3台,其中西湖公寓1#2台小机房乘客电梯,载重量1350kg,运行速度1.0m/s2#1台小机房乘客电梯,载重量为1000kg,运行速度为1.0m/s,工程造价约75万元。

二、招标内容

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电梯的供货、运输、安装(包括电梯设备安装,机房的横梁加固、机座浇筑、开洞、电源对接(与电梯现场预留电源点对接)、电话及监控对接(不含控制柜至监控室线缆)、电井内照明安装、电井内等电位安装、电井内安装架搭设、门边装饰、门边按钮开洞等安装)、调试、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

    2.2 资金来源:自筹

2.3交货时间与安装工期:供货时间具体根据项目主体施工的实际情况以建设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中标人应承担定标至实际供货期间电梯设备及电梯安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供货时间:自业主发出供货通知  30  日历天后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安装工期:  30 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检验合格证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许可证。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梯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可以是电梯的制造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合法授权代理商;

   3.2 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3.2.1电梯制造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0万元人民币,如为外币则按投标截止日的中国人民银行的汇率为准)。

    3.2.2电梯制造商必须是国内有专业电梯生产基地的电梯生产企业,须同时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资质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资质。

    3.2.3电梯制造商必须具备电梯的制造、安装体系认证书;

3.2.4电梯制造商在过去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具有一个及以上拟投本项目同品牌货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60万元的供货经验(须提供拟投品牌电梯的供货合同,起算时间以合同上甲方的签订日期为准);

    3.2.5电梯制造商在长沙市内有固定的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的分公司(提供该机构工商注册的地址信息),能提供安装及其他相关服务,且电梯维修及安装必须由制造商或其分公司负责。

3.3 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合法授权代理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3.3.1电梯制造商须满足以上第3.2.13.2.23.2.33.2.43.2.5款的要求;

3.3.2电梯代理商为国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3.3电梯代理商须获得电梯制造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签定了唯一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委托代理书》;

3.3.4电梯代理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能提供维修及其他相关服务;

3.3.5电梯代理商在过去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具有一个拟投本项目同品牌货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60万元的供货经验(须提供拟投品牌电梯的供货合同,起算时间以合同上甲方的签订日期为准);

3.4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3.5 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查封或处于破产状态;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同一品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四、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万元)。

4.2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4.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4.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西湖公寓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西湖公寓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5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查。

六、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5 06  29日起在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www.csxdq.gov.cn—建设投资—招标公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及相关资料。

7.2  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 07  24 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8.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9.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5 07  03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

9.2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湘江新区门户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湘江新区网:www.csxd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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