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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风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于:2015年06月12日

 

 

 

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已根据发改基础[2013]1206文批准建设,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风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风机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HNYGZB20150514

三、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四、项目概况:

长沙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从坪塘莲坪大道站至星沙龙角路站,线路长36.415km, 平均站间距为1.491km,设车站25座;在莲坪大道站西北、南三环的南侧设洋湖垸车辆段,在龙角路站的东南设置张公塘停车场;在侯家塘附近与1号线共享主变电所,另在星沙大道站附近新设主变电所1座;与1245号线共享利用2号线杜花路控制中心;在阜埠河路站设与4号线的联络线,在万家丽北路站设与5号线间的联络线。3号线一期工程车辆采用6辆编组B型车。

五、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25个车站的区间隧道风机(TVF风机)、车站隧道风机(TEF风机)、射流风机、车站大系统风机(新风机、回/排风机、排烟风机)、车站小系统风机(送风机、回/排风机、排烟风机)的采购、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设计联络、制造、检验、卸运、安装督导、调试、验收、质保、培训等)(详见用户需求书)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货物数量及名称:详见用户需求书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或安装地点。

5、计划工期:投标人须于2017531日完成本项目安装调试工作,确保201871日开通试运营。本项目可能存在分段开通的情况,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6、质 保 期:24个月,从合同设备预验收证书签发日起开始计算(具体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风机设备制造商。

2、投标人2010年以来须具有1项(含)以上已运营的以往业绩。 

以往业绩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大型隧道工程中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区间隧道风机(TVF风机)或车站隧道风机(TEF风机)供货业绩。

投标人业绩应为其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的。不接受联合体、分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3、投标人所投风机设备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对有防火要求的风机设备须提供国家消防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并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状态。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8、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612日至2015710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及其他技术资料。

八、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617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该澄清与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敬请留意。

九、投标保证金: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2、到帐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合格,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退还投标保证金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3号线风机采购。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7109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持上述资料的同时,还须持《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资料参加开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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