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于:2015年03月20日
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南源山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源山冷链物流园(一期)桩基础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合作局宁开招备发[2014]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到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源山冷链物流园(一期)桩基础工程
2、建设规模:源山冷链物流园(一期)桩基础工程项目位于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佳路,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5000平方米,本次招标项目投资额约650万元。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5、招标范围:源山冷链物流园(一期)桩基础工程,具体招标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6、工程估算价:约650万元
7、工期:105天(日历日)
8、质量标准:合格
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10、保修: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保修 11、拟采用评标办法: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其中技术标做合格性评审,投标报价评审计分方法选用附表6(1),只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投标总报价基准分为100分,权数取值按K4=0.80。
12、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13、入围方式:基本资格审查合格即入围。
1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凭入围通知书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二、投标报名资质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近三年内(2012年3月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有一个或以上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520万元的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要求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并提供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作为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承诺;
(5)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
(6)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8)拟任安全员取得省级建设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9)拟任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10)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岗位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根据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持有2002年-2009年的岗位资格证书,从2011年11月1日起作废;持有2010年的岗位资格证书,从2012年11月1日起作废);
(11)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12)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13)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6)省外企业须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1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需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三、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和须提供的资料: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254号汇富中心A栋821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报名。 3、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投标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投标人《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仅需省外施工企业提供);
(7)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
(8)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9)拟任施工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原件);
(10)拟任安全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原件);
(11)拟任质量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原件);
(12)投标人的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
(13)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14)投标人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15)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
(16)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作为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承诺;
(17)近三年内(2012年3月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有一个或以上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520万元的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证明资料。
注: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需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叁套编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基本资格审查时间:
2、基本资格审查地点: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管理局(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洲大道金洲大桥西端创业大楼14楼)。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各投标单位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收款单位: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长沙银行华祥支行
账 号:800000733920015
3、截止时间: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源山冷链物流园(一期)桩基础工程”,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源山冷链物流园(一期)桩基础工程),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六、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及项目监委进行现场监督。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即报名资料原件)出席。招标人将拒绝接收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到场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包括: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投标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进帐单(原件);
(6)投标人《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仅需省外施工企业提供);
(7)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
(8)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9)拟任施工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原件);
(10)拟任安全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原件);
(11)拟任质量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原件);
(12)投标人的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
(13)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14)投标人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15)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
(16)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作为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承诺;
(17)近三年内(2012年3月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有一个或以上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520万元的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证明资料。
注: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源山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开福寺路3号
联 系人: 叶总
招标代理: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254号汇富中心A座821室
联 系人:谭微琳
电 话:0731-88282110-821 传 真:0731-88282109 |